为什么要进行定期产前检查?
随着胎儿的生长发育,孕妇各系统会出现相应的变化,这些变化如超过正常范围或因孕妇生病不能适应孕期变化,孕妇和胎儿就会出现异常情况甚至危及孕妇或胎儿生命。为了保障母婴平安走过新生命诞生的宫内生活,需要进行定期的产前检查,通过适时合理的保健检查,能及早发现和矫治妊娠中出现的疾病或各种异常。
产前检查的时间和次数?
根据妊娠各阶段不同的变化特点,将妊娠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孕早期(12周内),孕中期(13~27周),孕晚期(28~40周)。
孕早期:在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孕中期:每4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16、20、24、28周)。
孕晚期:孕28~6周,2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