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消防安全相关人员:
为全面加强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组织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培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消防培训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7条规定,违反第21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12]126号)等。消防法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二、培训对象
1、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维护、管理人员;
2、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消防产品生产和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
5、消防维修检测和消防技术咨询单位的技术人员;
三、考试安排
1、全国理论统考时间:已鉴定站通知时间为准。
2、实操统考考试和培训时间:将在理论考试前后开展,具体时间按《消防行业物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执行;
四、鉴定工种
1、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监控操作);
2、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监控操作、检测维修保养)
五、报名条件
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3、学历要求:高中及同等学历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的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学历要求:高中及同等学历
六、报名所需材料
1、初级
a、身份证复印件(2份)
b、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或复印户口本上带文化程度页)
c、二寸蓝底照片4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2、中级
a、身份证复印件(2份)
b、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或复印户口本上带文化程度页)
c、二寸蓝底照片4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七、证书颁发:
国家公安部消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地的消防鉴定站或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自行组织证书邮寄工作。不同省市的证书领取时间不同,一般在考试后半年。具体时间请以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永久有效。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和年审,也不需要进行注册,且证书全国通用。
温馨提示:预报名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考生,点击在线报名填写提交申请,负责报名的老师会第一时间跟您联系,告知您详细条件审核情况和报考流程。